普通商品房套型标准,按平均每套100平米控制,停车位则最多13个/10户。两限房和经适房的停车位上限分别为3个/10户、2个/10户。昨天(5月30日),北京市规划委发布了《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今后,北京旧城外的新建项目,都要执行该标准。
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适用于北京旧城外的城镇地区新建项目。该标准将居住用地分为两类:
一类“低层、低密度”居住用地,如1到3层的并列式住宅、联排式住宅、1到2层的四合院式住宅等,人均用地标准定为25至47平米,套型则按平均每套200平米控制。
二类中、高层住宅用地,可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限价房、经适房等,人均用地标准为14至25平米,套型标准按平均每套100平米控制。同时,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北京市的资源条件和人口压力,将继续停供别墅用,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舒适度经适房等同商品房
昨天发布的标准中,还对经适房用地标准做了规定:经适房人均用地为9到15平米,套型按每套60平米左右控制。
“以经适房、廉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居住群体虽是中低收入人群,但他们对绿地、间距、日照等与中高收入群体也有同样要求。”这位负责人说。在该标准中,对反映居住区舒适度的容积率指标,经适房的标准也和普通商品房完全相同。
经适房停车位最多2个/10户
在住宅用地停车位方面,该标准规定,一般商品房车位为3—13个/10户;限价房为2—3个/10户;经适房为1-2个/10户。廉租房则不设汽车场库,按1个/10户设置社会停车场。
■ 开发商说法
昨天发布的用地标准,首次对商品房的套型标准作出限定,按平均每套100平米控制。对此,住总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程会征认为,该政策将控制普通商品房中的超大户型。
程会征说,平均每套控制在100平米,同时,90平米以下住房要占总面积70%以上,两个都是要求达到的条件。“简单的数学计算就可得出,90平米以上的房子最多也就30%,一个项目中大户型最多也就130到150平米。”
而对于联排住宅等规定的平均每套200平米的标准,他认为,是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面积比较适中。
车位方面,程会征介绍,目前商品房的车位大都按1:1.1来建设,此标准规定更细致,但1:1.1的标准也在范围内,估计大部分开发商还会延续以往的标准。
此外,对于限价房的停车位,此前规定3个/10户,此次定为2-3个/10户。程会征认为,3个/10户比较合理,“限价房三口之家的申请标准是57万,如果买60平米的房子,按每平米6000元计算,需要36万。那么,还是有能力购车的。”他表示,限价房利润较小,不排除一些开发商会因减少成本而采用2个/10户的低限,这可能导致限价房小区停车困难。 (记者马力)
廉租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
昨天(5月30日)北京市规划委联合市国土局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其中廉租住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0.1车位/户,并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并优先在地上安排。
■经适房人均用地9到15平方米
按照标准,一般商品房通常使用的二类居住用地人均用地按14到25平方米、套型标准按平均100平方米/套控制,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套密度不应低于140到250套/公顷,容积率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控制在1.6到2.8,居住人口毛密度400~700人/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人均用地按9到15平方米,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左右/套控制,套密度不低于220到400套/公顷,容积率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一般控制在1.6到2.8,居住人口毛密度650到1000人/公顷。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到1000米范围之内的居住用地容积率可在上述数值基础上适当提高,但容积率最高不超过2.8。
一般商品房居民汽车场库按0.3到1.3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两限商品房居民汽车场库按0.2到0.3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经济适用住房居民汽车场库按0.1到0.2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廉租住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按0.1车位/户设计,但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并优先在地上安排。
■工业用地禁建成套住宅
在工业开发区内建设大片的住宅区、宾馆,这样的事情不被允许了。记者了解到,按照新的标准,企业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应在工业(开发)区生活服务配套区集中建设,单个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的5%,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此外,除工艺流程或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一般为多层厂房不低于40%,单层厂房不低于50%。位于市级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50%,位于国家级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55%。在总体绿地率不低于30%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的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
■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处
为了节约用地,旧城以外以及不受文物保护、环保、安全、景观等环境因素影响的区域,建筑高度一般不低于12米,在满足绿化、停车等要求的前提下,中心城地区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到3.5,中心城外地区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到3.0。
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处,服务半径为500米;长期避难场所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4000平方米/处,服务半径为500到4000米;应避开周边建筑的倒塌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