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吧 - flash - 音乐 - 视频 - 邮局 - 人才 - 打折 - 汽车 - 供求 - 房产 - 网址 - 地图 - 黄页 - 企业上网 - 短信网址
当前位置:新闻信息 >> 政策法规 >> 住宅维修金多交可退 六层及以下建筑100元/平米

住宅维修金多交可退 六层及以下建筑100元/平米

2008-06-24 07:45:3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简介: 今年2月1日后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房子将按新标准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多交可以退还。 昨天(23日),北京市建委下发《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 ...

今年2月1日后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房子将按新标准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多交可以退还。 

昨天(23日),北京市建委下发《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时间应当在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2月1日后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六层及六层以下)为100元/建筑平方米;高层(六层以上)为200元/建筑平方米。对已按房屋总价2%标准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到原交存单位办理多退少补手续。售后公有住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相关链接 

2007年12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008年2月,市建委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研讨。 

经研究决定,本市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进行测算,确定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责任编辑:hl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住宅维修金多交可退 六层...
· 住宅专项维修金首付额下...
· [房地产登记条例]砸承重...
· 备案权下放≠放松 房地产...
· 重庆规定:被征地土地补偿...
· 辽宁新规:廉租房超半年不...
· 国土部要求坚决落实问责...
· 京申请公积金贷款可直接...
· 石家庄:拆迁失业人员可...
· 建设部:受灾严重景区加...

推荐文章

更多

· 住宅维修金多交可退 六层...
· 住宅专项维修金首付额下...
· [房地产登记条例]砸承重...
· 备案权下放≠放松 房地产...
· 重庆规定:被征地土地补偿...
· 辽宁新规:廉租房超半年不...
· 国土部要求坚决落实问责...
· 京申请公积金贷款可直接...
· 石家庄:拆迁失业人员可...
· 建设部:受灾严重景区加...

热点文章

更多

· 广州:自有自用住房不缴...
· 廉租房试行公积金房租 经...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 长春:买经适房可申请公...
· 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房地产...
· 新合同文本规定:商住项目...
· 京公积金贷款出台优惠政...
· 中纪委严查11类救灾款物...
· 京出台节约用地标准 商品...
· 京建委称教师无特殊政策...
联系电话:7166801  邮箱:house@lywww.com
copyright 2007-2008 临沂在线房产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051046号
版权所有 临沂在线